为大力宣传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弘扬社会正气,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精神,经过相关单位推荐申报以及江门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认真评审,拟对1名2025年江门市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人物予以表彰奖励。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吴振洪,男,汉族,1972年4月出生,广东开平人。
先进事迹:2024年3月25日21时许,水口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涉毒线索后,辅警吴振洪等人随同办案民警赶赴开平市某酒店某客房对涉毒嫌疑人实施抓捕。锁定嫌疑人后民警依法表明身份,但房内嫌疑人反锁房门拒捕,吴振洪与同事破门进入房间后看见嫌疑人黄某某手持砍骨刀挥舞着冲向执法民警。危急时刻,吴振洪果断冲上前徒手拽住嫌疑人持刀手臂,搏斗过程中,吴振洪右手掌和右手除拇指以外的另外四只手指被嫌疑人划伤,但吴振洪仍用未受伤的左手死死地按住嫌疑人,并在现场同事的协助下将嫌疑人成功制服,随后吴振洪被送往医救治。经诊断,吴振洪右手小指、无名指、中指肌腱断裂,经手术治疗及康复训练,其伤情于2025年2月10日被江门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捌级。
鉴于吴振洪同志的英勇事迹符合见义勇为的相关规定,同时为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推动我市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拟对吴振洪同志予以表彰奖励。
从2025年3月20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止为公示时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江门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环路383号(江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电话:0750-3260230
江门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