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公路局养护中心养护机械采购招标。
(二)采购人:江门市新会公路局养护中心。
(三)预算总金额约:21万元(费用包括机械设备费、运输装卸费、税费,具体以实际结算)。
二、采购需求:
(一)根据养护中心路面维修作业需要,拟向社会采购平板夯、汽油发动机等养护机械一批。采购人需求机械细目见下表:
(二)合同期限:供货期为签订供货合同之日起至完成货物验收钱款交易。
(三)合同价格:
1.供应商所投报价格为对应设备的固定合同价,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2.供应商所投设备报价应包含税费、运输费、装卸费,设备配套的配件须齐全。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经营范围含相关设备销售。
(三)无行业不良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名单中,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信用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无不良记录。(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打印)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文件要求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报价材料或邮寄。
(二)报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6日17:00。
(三)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资料、信用网站截图、报价单、企业销售业绩(至少2项)、售后服务说明(含售后服务响应、质量承诺)等相关资料,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基背村五斗村民小组高田围江门市新会公路局养护中心。
五、供应商的确定
(一)供应商必须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严禁以脱离客观市场价格报价的恶性竞争行为。
(二)采购方将综合考虑供应商的销售业绩、信用、设备质量、售后服务能力、报价等因素进行评分确认中选供货单位,同等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为推荐中选单位。
六、履约条款
(一)购销双方需在中选公告公示期完结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购销合同。
(二)如中标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拒签订购销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将有关情况报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及江门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平台等平台,并且中标人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其他采购业务。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0—6416282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公路局养护中心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