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截至2025年9月5日12时止,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公路公众责任险项目公告期间共3家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能完全响应我中心采购需求。为承保我中心管养范围内的国、省道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现进行二次公告。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现邀请符合资质的意向单位参与比选。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12时,届时我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公平、公正选取中标供应商。请意向参选单位按邀标要求报送资料,并郑重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具体需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期限、限价等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公路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公路公共责任险保障范围为我中心及下属单位(江门市市区公路事务中心、江门市台山公路事务中心、江门市开平公路事务中心、江门市鹤山公路事务中心、江门市新会公路事务中心、江门市恩平公路事务中心等6个单位)管养的全部普通国、省道约1000公里(包含代管养路段)的公路、路树及附属设施,对投保区域中因被保险人(管养及代管养公路、路树及附属设施)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赔付。
2.如发生理赔,需2小时内到场快速处理,最大程度保障我中心合法权益。
3.原则性条款遵照保险行业标准(不低于以下赔偿额度),可在主险条款基础上扩展更利于承保我中心合法权益的特殊约定条款,具体条款在双方签约时详细约定。赔偿额度:
(三)服务期限:18个月,自签订合同起生效。
(四)合同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7.5万元。
(五)项目签约:本次采购为“统采分签”,我中心统一采购服务后,中选单位分别与我中心及下属各单位进行签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必须是国内独立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法定资格的保险承保机构。
(二)执业质量较好,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事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报名要求
(一)报送资料
1.保险报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承保价格、承保方案等。
2.保险机构营业执照、保险机构资质证明文件。
3.信用评价资料:(1)保险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信用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无不良记录。
4.经审计的2024年度总公司核心偿付能力报告,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相关材料。
5.保险机构近3年完成机关/事业单位等类似项目的业绩,不超过5项(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相应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批复文件等,业绩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保险机构自行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业绩)。
6.在项目所在地的营业网点数量及分布情况(含保险营销服务部、营业部)。以监管部门的批复为准,需提供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7.理赔流程以及拟投入人员车辆情况。
(二)报送地点: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联系人:谢小姐,联系电话:0750-3992893。
(三)资料要求
1.保险方案(文本格式)、报价页面及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必须盖单位章。
2.投标资料必须密封提交,封口处贴封条并加盖骑缝公章。
3.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视为废件并丧失资格。
四、项目评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中小额工程、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确定以下评标事项:
(一)评标小组和监督人员
评标小组由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业务归口部门及其他部门精选业务骨干组成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开标期间由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机关党委办公室派员列席并监督开标和评标工作。
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二)开标和评标
1.开标:磋商小组现场拆封、评分。若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或者不能完全响应我中心采购需求,则该次采购无效,应重新组织招标。
2.评标:本次采购采用磋商方式并按照方案择优原则开展。评标期间供应商可派员在评标地点门外等候,按程序参与磋商流程(不能到场的可留下联系方式,确保各供应商均能公平参与磋商环节);磋商小组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排序开展磋商,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推荐成交供应商,并提交我中心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小组比选并综合评分形成推荐结果,报主任办公会议审议中选结果后,按程序公示中选结果。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成交原则:(1)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我中心将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企业信用、赔付方案、偿付能力、理赔效率、承保业务业绩进行选取;报价横向综合对比,按照同等报价下保额越高优先,同等服务条件下低价优先的原则推荐中选单位。
特此公告。
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9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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