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开平公路局养护中心关于轮胎式挖掘机采购。
(二)采购人:江门市开平公路局养护中心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5万元(费用包括税费、运输费、包机械安装和调试培训,具体以实际结算。)
二、采购需求:
(一)养护中心拟购买一台轮胎式挖掘机,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约定的时间、数量将机械送至指定地点后进行调试安装,并提供相互的技术资料和操作培训。采购人采购的养护机械规格参数要求见下表。
(二)供货期限:为中选公示结束后10日内。
(三)合同生效及终止: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四)合同价格:
1.按照风险共担原则,供应商所投报价格为固定合同价,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2.供应商所投机械报价,含运输费、装卸费、税金。
(五)机械保修期:2年。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机械经营资质、并确保设备后期维修与售后服务的及时性,投标报价时需要出具相关证明,加盖公章,设备交付时需带原件查验。
(三)无行业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信用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无不良记录(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打印)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名单中。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文件要求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或邮寄。
(二)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产品报价(上述表中机械的含税单价)、产品规格参数及图片、服务承诺等,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地点:开平市长沙街道平冈S274线塔山路段江门市开平公路局养护中心1楼生产部。
五、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方将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业绩以及产品设备的技术参数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价,按照价低者得原则选取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司徒先生
联系电话:0750-2371999
特此公告。
附件:江门市开平公路局养护中心采购轮胎式挖掘机询价函及报价单
江门市开平公路局养护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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