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70#道路沥青材料采购。
(二)采购人: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江门市鹤山公路应急养护中心)。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 5.3万元(该金额为预算上限,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四)采购内容:
(五)报价说明:供应商所报价格须为固定单价,包含税费、运输费及装卸费,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二、采购需求
(一)供货目的:用于公路路面病害修复,消除公路安全隐患。
(二)供货要求: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约定的时间、数量及型号,将材料送至指定地点,并同步提交相关质量检测报告及资料。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供应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全部供货。
(四)合同价格机制:
本项目实行固定单价金额合同,供应商所报价格即为合同执行价,供货期间不因市场波动而调整;
上述单价已包含材料费、税费、运输费及装卸费,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相关沥青材料销售许可资质;
(三)无行业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报价文件要求及提交方式
(一)报价时间:自 2026年9月20日 起至 2026年9月24日17:00(北京时间) 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组成(须加盖公章,密封提交,封面加盖骑缝章并注明询价函编号,否则视为无效):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报价单(按附件1格式填写);
附件2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如经营业绩、规模等)。
(三)提交方式(二选一):
现场递交:鹤山市桃源镇建设西路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1楼生产部;
邮寄递交:以寄达时间为准,请确保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上述地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0—7350180
特此公告。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
(江门市鹤山公路应急养护中心)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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