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第23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名单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4〕5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以下工作:
一、争取更多技术中心获得认定。我市获得第23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共2家,请做好政策宣贯,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推动新一批技术中心建设,争取更多技术中心获得认定。
二、做好技术中心后续评价工作。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2〕6号),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评价不合格将撤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请加强指导已获认定的企业,确保企业后续科研经费支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投入、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量等指标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第23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名单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4〕50号)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3日
(联系人:瞿川,电话:3279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