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产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6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5〕13号,下简称“省入库通知”),现将《江门市2026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2026年申报指南”)等文件印发给你们,并就2026年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发动工作。请你们按照省入库通知“此次组织入库的项目需为之前年度已入库的普惠性奖补方向延续性项目”要求,积极发动辖区省产业园区内企业申报,做到应报尽报,筛选并整理出意向申报企业名单,并于5月23日前报送至我局。
二、指导企业编制申报材料。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统计、住建、消防救援以及省产业园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指导企业按照2026年申报指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需要市直有关部门指导的相关问题,可按照业务对口的原则,径向市相应职能部门请示。
三、按要求做好审核工作。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参考附件2对应审核单位),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申报项目及材料进行把关,出具明确的审核意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在企业申报材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出具“同意上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四、做好申报项目上报工作。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完成本地申报入库项目的审核工作并经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于5月30日前报送我局(其中企业申报资料于5月27日前上报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材料包括本地项目申报正式文件(含项目汇总表,样式见附件4)、项目入库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刻录成光盘1份,电子版注明“**(企业名称)2026年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产业共建)专项资金普惠性项目申报入库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每页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同时,请组织申报入库项目通过“数字工信”平台(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进行线上填报。
附件:1.江门市2026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2.项目审核单位分工表
3.各有关单位主要审核内容一览表
4.项目汇总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2日
(联系人:姚银涛,电话:3279885;杨惠娜,电话:3279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