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江工信技改〔2024〕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组织2026年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广东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江门市重点发展的15条产业链和专精特新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在江门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制造业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不支持近三年内发生过重大环保、质量事故的企业和被“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公示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惩戒主体名单和其他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核定的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5%予以事后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其他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核定的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0%予以事后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300万元。具体奖补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项目新设备购置总额等因素确定。
三、申报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企业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建设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通知要求提交项目申请资料,并登录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江惠通”,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完成项目申请资料在线提交,未按要求在“江惠通”完成申请资料提交的项目不得纳入2026年江门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
(二)县(市、区)主管部门工作要求
1.及时发布申报通知。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及时发布本地区项目入库申报通知,同时加强政策宣贯和申报指导。
2.严密组织项目评审。请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组织项目评审入库。对项目申请单位是否符合支持范围、项目的备案信息是否真实合规、项目投资是否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申请奖励设备的票据是否在备案证建设期限内、项目及申请奖励的设备是否获得过省市两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投资是否未获得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等情况进行重点核查。
3.按时报送项目入库情况。评审通过的项目经局党组集体审议和公示后,于2025年11月3日前将上报文、入库项目汇总表(附件3,附可编辑版)正式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4.其他要求。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市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1.2026年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2.2026年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资金入库项目汇总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14日
(联系人:陈熙,联系电话:0750-3279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