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5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5〕51号)转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局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宣传政策,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应知尽知,并指导企业根据国家要求对号入座,应享尽享,避免一些企业因不了解政策而错过申报期。
二、申报企业请于10月14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于10月15日前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两份)提交至省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并同步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所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内申报企业材料电子版,会同属地发展改革局按要求开展初核。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0月16日前将申报企业材料电子版推荐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与工业互联网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5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
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5〕51号)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黄永结,0750-3279722;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卢泉仲,0750-3276622;广东省集成电路协会,蒋振韬,020-82110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