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各相关服务商、企业:
为加快推进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高质量完成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6〕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加强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6〕18号)等文件精神,专班制定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奖补资金预拨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前期已在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先行开展预拨付工作。
为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切实增强中小企业的转型信心,现将奖补资金预拨付范围扩大至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及恩平市,预拨付工作其他相关规定仍按现行工作方案执行。同时,为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将全市数字化转型奖补资金统一调整为市级财政直接拨付企业。
附件: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奖补资金预拨付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数转函〔2026〕2号)
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
(代章)
2026年7月2日
(联系人:彭赛君,联系电话:327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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