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全面落实省委和市委提出的法治建设有关任务,按照建设“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示范城市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构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加快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位标准化梳理录入和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改造提升实施工作指引》要求,结合“数字政府”建设和深化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加快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高效化、精细化,做好“十统一”事项梳理和确认工作,并长期跟进,不断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各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切实推行审批服务 “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总体要求。
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节能审查承诺制,指导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承诺制,建立节能审查承诺制项目名录库,加强项目监管,定期跟踪项目实施情况。
三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省工信厅与我局签订委托协议,委托我局行使江门市辖区内16项省级无线电管理行政职权。我局积极与省工信厅做好对接工作,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调整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及部门权责清单,按省工信厅有关委托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操作指南,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完善有关事项工作规范,保障省委托的行政职权事项在我市的顺利实施。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执行已制定的《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制订流程图》《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试行)》,由局办公室牵头监督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工作,落实业务科室制订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通过召开局务会议、党组会议等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集体讨论,推进集体决策。2019年共完成《江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修订)》《江门市中小企业“政银保”保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江门市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江门市推动重点企业高质量发展倍增计划实施意见》4份规范性文件的合规性及公平竞争审查,并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是按照《关于贯彻落实<江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办法>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三是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涉及机构改革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认真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执行《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制度(试行)》,认真征集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由我局牵头制定的《江门市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今年5月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完成了第一次征求各部门和各市(区)人民政府意见工作。6月20日,《实施办法》完成第二次征求意见和通过了公开听证会。6月26日,完成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工作和通过了市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咨询论证会。
二是在制订和修订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通过本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决策信息,对决策内容、目的、依据、影响等情况进行说明,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三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建立局网站公众互动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参与江门电台民生热线节目,激发公众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
四是认真执行《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经评估,2019年没有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认真执行《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已向社会公开,确保自由裁量权标准在执法过程中得到切实执行。
二是贯彻落实《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市依法办《关于印发〈江门市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已制定的《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以及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个办法执行和实施,通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执法时提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法定权利,制定行政检查登记表及现场检查笔录,做到全过程记录。行政检查过程中,做到主动告知被检查人执法人员身份,包括单位、姓名、执法证号,并佩戴执法证,并告知被检查人具有陈述、申辩、申请回避的法定权利。行政检查结束后,通过局网站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检查结果、检查日期、执法文书编号等内容。行政执法案卷做到一案一卷,使用统一规范的卷宗皮,栏目填写完整,卷内目录清晰、规范,卷内材料排列有序,装订整齐,卷内材料有规范页号,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
三是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按时主动把结果信息填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和责任落实。局党组通过专题会议形式,及时传达学习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的变化,及时调整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一步健全工作领导机构。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岗双责”职责。制订印发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和落实责任分工,落实好“两个责任”电子监管平台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工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价考核办法》,将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健全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抓好建章立制,针对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资金量大的特点,先后印发了《关于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行全流程资料管理的通知》《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查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等,进一步强化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组织各科室对岗位风险点重新进行排查,共排查出39个风险点,制订了130条防控措施,形成并印发了《市工信局廉政风险点自查情况及防控措施清单》,加强风险点的监控,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加强廉政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开展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有关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各领导干部、各科室负责人分别谈教训谈体会。党支部组织党员对照案件暴露的问题,开展学习讨论,深挖思想根源。还通过干部大会、党课等形式教育全局党员干部树牢纪律意识。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开展重点岗位干部廉政教育谈话,今年以来,局领导干部围绕六大纪律先后与40多人次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方式,及早发现苗头性问题,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还分别与提拔干部、受处分干部、重点岗位干部进行了廉政和回访谈话,了解干部思想动态,提出廉洁从政要求。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坚持在元旦、春节、“五一”等关键节点向干部职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更新了一批廉政宣传挂画,在局所有的公共场所进行悬挂,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四是加强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根据市委的部署,开展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对照反馈意见,举一反三、主动认领存在问题,迅速制订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落实任务分工,建立每周整改进展情况工作台账,加强整改进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实现销号管理。截止11月15日,市委整改落实清单的21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市政府党组整改落实清单和三大专项整改方案所涉及的73项整改任务,已 全部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开展了市委第四轮巡察发现问题“回头看”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检查落实情况,通过加强班子建设、强化党组核心作用,创新党建工作方法、将党建与中心工作相融合,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化压力为动力,以案促改,按整改时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形成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贯彻,在科级干部选拔工作上规范了分析研判和动议等环节,注重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扩大谈话考察范围和注重谈话人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认真听取派驻纪检部门的意见,严把廉政关。今年提拔的17名科级干部,群众认同度较高,形成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
六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上半年(全年数据未有)共发布215条政府信息。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条,部门文件136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8条,更新办事指南14条等。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4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署76条。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设立了行政复议接待室,与接访室合署办公。在本局网站公开本机关受理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提供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制定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根据“三定方案”职责要求,由局办公室牵头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未收到有关部门转来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市委宣传部和有关部门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学习有关法律、党内法规纳入我局中心组年度学习要点和每季度学习计划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今年以来,已组织包括党内法规为内容的集中学习3次,先后学习了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同时,组织中心组成员每季度开展自学,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等法律法规。
二是进一步强化法制教育学习。局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坚持把法制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每年安排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一部法律法规;积极选派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加法律培训和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我局及属下事业单位68名干部职工参加2019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参与率达100%,优秀率(90分以上)达85%。通过加强学习,使全体干部深刻领会依法行政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依法行政是推进工信工作和谐发展的需要。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有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强化工作责任,每年在局务会议上结合实际工作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按要求每年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本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
一是今年4月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打击治理“黑广播”“伪基站”违法犯罪集中行动,联合公安部门查处了“黑广播”案件1宗。今年9月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检查,共进行行政检查12宗,没有发现违反规定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商家。2019年以来共办理无线电行政许可30宗,其中办理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指配审批28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2宗。
二是圆满完成春运、“两会”、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等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完成高考、公务员、国家统—法律职业资格等重要考试无线电保障任务,今年以来共参加了重要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38次,出动监测车125车次,出动监测人员299人次,出动设备306台次。
三是高度重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由市领导、局领导带队到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依法行政执法检查共计11次。并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线上培训和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证,并且制定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检查文书(包括现场检查记录及责令整改指令函),保证依法律、依职权对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企业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表示高度赞扬。
(二)促进各项“惠企”政策落实。
一是牵头落实“民营经济十条”和“实体经济新十条”等系列政策措施,并组织开展对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督促国家、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贯彻落实。通过加强企业梯度培育,推动“小升规”工作,2018年度全市小微企业上规模实现781家,其中工业企业396家,为历年最多,净增工业“小升规”企业数量位居全省第四,有力促进了小微企业加快发展。落实奖励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369家工业“小升规”企业兑现省级扶持资金1955.7万元,贷款贴息911.9949万元,兑现第一批市级“小升规”奖励资金项目1832.05万元。
二是开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经前期的摸查,对发现的两笔拖欠账款及时进行了清偿,截至目前未有出现新的拖欠账款。
三是组织开展政策宣讲,今年以来已举办“民营经济十条”及“实体经济十条”(修订)及相关政策宣传20场,参加企业代表2000多人。组织召开江门市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座谈会,倾听民营企业的诉求,了解我市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实际情况。
(三)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通过扎实推进小微双创工作,在今年3月财政部开展的第一批“小微双创”城市示范绩效评价中,我市在全国15个城市中排第2名,正式获得“全国小微双创示范城市”称号,并获得3000万元奖励。成功举办“创客广东”地市赛,共收到108个项目报名参赛,决出12个项目推荐入围省复赛,其中1个项目入围全省50强。
(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以项目审批改革为抓手,推行“一个窗口”一站式办理服务,落实“三制”(清单制、承诺制、委托制)管理,推进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园区一般性工业项目从取得土地到获得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间不超过45个工作日。以五大万亩园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和珠海-江门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为支撑,加强与深圳、广州等湾区中心城市合作,积极推动发达地区优质项目落户我市,产业共建取得新成效。今年1-10月,共承接珠三角核心区梯度转移项目39个。其中,来自深圳和广州的项目26个,占比高达67%。包括中集智能物流装备(投资总额20亿元)、江门摩尔电子科技(投资总额30亿元)等优质项目。
二是推动和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及各项政策贯彻执行,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有关部门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江门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和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安排,加强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统筹指导和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更大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的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工作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虽然对本部门行政权力进行了梳理规范,明确了行使程序和要求,但在个别环节执行中凭经验,依法履行职能的层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在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方面的基础性工作较为薄弱,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切实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有关工作任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逐条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本部门和本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对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实行日常检查制度和备案制度,并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指导监督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规范行使相关行政职权,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上下级部门沟通联系,加大对本系统有关业务行政执法方面的指导和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意识,全面落实和执行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和提升服务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