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我市无线电监测机房的维护管理,防范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对胜利路119号十楼无线电监测机房进行维修。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网上选定。
二、施工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完工期和报价要求
(一)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7万元整(大写:柒万元整)。
(二)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及验收。
(三)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
(四)施工单位须就工程量清单各项费用明细进行报价。
(五)施工单位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采购方式及流程
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自愿报名,并按公告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集中评审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发通知确认中选单位并签订项目采购合同。
五、报名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17:30时(北京时间)
报名单位请于上述时间前将报名文件递交至江门市龙湾西路30号五楼,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文件需包含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供应商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请于上述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江门市龙湾西路30号五楼,逾期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报价文件;
4.施工组织方案;
5.施工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6.相关高空作业施工案例。
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合同签订与履行
(一)经公示后无异议,下发通知确认中选单位,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采购合同。
(二)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具体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协商。
七、争议解决方式
(一)如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同意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双方应当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二)若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0-3988935
传真:0750-3301215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59号
邮政编码:529000
附件:1.项目工程量
2.采购项目供应商评审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