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属国资国企“十五五”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咨询服务机构选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国资委现公开选聘江门市市属国资国企“十五五”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咨询服务机构(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详细内容见附件):
一、服务内容
在对江门市属国资国企“十四五”期间改革发展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以及对江门市、县两级国有资本布局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十五五”期间江门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展目标等进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江门市市属国资国企“十五五”发展战略与目标,以及进一步优化江门市属国有资本发展布局,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培育发展新优势等方面的建议,协助做好市属国资国企“十五五”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服务费用
总费用(采购限额)在30万元以内,包含供应商提供上述服务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
三、成果交付形式
(一)《江门市市属国资国企“十五五”改革发展专项规划》(暂定名)咨询报告及编制说明。
(二)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江门发展集团、江门交建集团、江门公用集团、江腾电力集团“十五五”改革发展规划建议报告。
四、成果交付时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施、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拥有相关业务经验。
(三)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在江门市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适用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由江门市国资委将按照本邀请函附件1规定的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组织专业力量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函、工作方案进行评审,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报价文件提交
有意参加本项目选聘的机构,请在2025年7月28日之前,将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服务方案,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给江门市国资委。邮寄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中路21号江门市国资委规划发展科。联系电话:3501737、3501742。
江门市国资委
2025年7月18日
江门市市属国资国企“十五五”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咨询服务机构选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