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门市金融工作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三大任务,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江门市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
江门市金融工作局以学法为基础,以普法为途径,以用法为目的,将学法、普法、用法有机结合,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致力于提高局全体同志的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普法工作在局领导的重视和各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运转有序、高效,形成了普法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2019年以来,全市金融系统共开展了600多场金融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和200多场“六进”宣传活动,共计派发了30万份宣传资料。2019年我局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全部达到100%。二是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通过观看公开开庭、庭审直播等,以生动直观的形式达到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推动建立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长效工作机制,使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常态化。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我局不仅通过自身学习、总结,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还通过聘请的政府法律顾问,对我局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拟定、信访与行政调解等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局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19年7月我局与专业法律顾问续签了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
(二)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快职能转变,增强服务意识,依法做好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公司的变更备案工作。2019年,我局今年共办理小额贷款公司变更监事备案3宗,融资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备案7宗。上述备案业务已经全部在江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线。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积极与江门市市场监管局沟通,改变了融资担保公司原来先备案后登记的做法,真正做到便民便企。二是引入第三方中介审计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和互联网创新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广东省地方金融非现场监管系统”,加强动态和全过程监管。同时做好典当企业的年审工作,加大投资风险企业核查处置力度,积极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发生。2019年我局四位同志考取了行政执法证。
(三)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市金融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党建、金融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2019年我局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监督,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执行落实和监督检查,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报备工作,2019年9月重新制定了《市金融局党组工作规则》,报江门市委组织部审核,报江门市委办备案。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现江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我局全面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转化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推进金融改革发展的扎实行动,推动江门金融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完成农合机构改革任务,开启了地方金融体系发展壮大的新征程,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江门高新区金融中心正式揭牌,为园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三是江澳金融合作迎来跨越式发展。2019年全年江门与澳门的金融合作业务量已超过了1000亿元人民币,其中吸收境外金融机构1011亿元人民币,跨境融资7.69亿元人民币,新增十余家企业成功从澳门金融机构获得融资支持。四是研发融资奖补成效显著,R&D占GDP比重显著提升。2019年完成企业申报2018年研发融资补助资金的审核,共向5家企业发放研发融资补助资金131万元。五是完善金融供给支持乡村振兴。全市金融系统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推出利率不超过6%的“政银保”、利率不超过5%的“农担项目贷款”、“陈皮e贷”及“政策性柑树种植保险”等产品,探索产融结合的着力点和突破点,得到省委、市委领导充分肯定。至2019年底陈皮产业的贷款余额超过6亿元。六是预防和化解涉金融领域社会矛盾。制定涉金融领域社会矛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立足预防,切实做好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金融安全意识。同时开展专项行动及排查,保持打击高压态势,加强重点案件处置,确保社会稳定。七是创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2019年全市金融机构持续稳健经营,金融业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有效支持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工作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缺乏长效性和必要的保障措施,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入基层,特别是要注重提升社会广大群众对金融知识,特别是非法集资、“套路贷”等新型非法金融活动的识别宣传。
(二)法治意识和思维还有待强化。经过阶段性的法治教育洗礼,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知识基础进一步夯实,巩固了法治建设理念,强化了法治思维,但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是有一定差距。个别同志并没有深刻理解法治政府的深刻内涵,对法律采取工具主义的态度,学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还不是很强。
(三)依法行政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根据新“三定”方案,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监管职责刚刚从市商务局承接过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还未修改和完善,目前在行政执法依据上尚显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考核职责,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二)加大普法工作力度。继续做好“七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更多深入基层,宣传法律知识、金融知识。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突出法律、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当模范、作表率,带头强化对法治的追求、信仰和执守,真正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变成想问题、办事情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0年要让拥有行政执法证的人数占到单位总人数的一半,通过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学习金融监管知识,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三是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力推进阳光政务建设,不断完善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点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和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处理诉讼和仲裁等法律事务的职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