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金融工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市金融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三大任务,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江门市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我局以学法为基础,以普法为途径,以用法为目的,将学法、普法、用法有机结合,致力于提高局全体同志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一是推动宪法、民法典学习教育常态化。2020年8月17日、12月4日分别邀请相关专家,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作宪法、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对我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宪法、民法典,正确理解和准确运用宪法、民法典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将宪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列入我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普法工作在局领导的重视和各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运转有序、高效,形成了普法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2020年我局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参与率、优秀率达到双100%。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2020年我局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江门市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关于印发江门市信贷风险补偿扶持办法的通知》做到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到期评估等程序。同时配合市司法局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四是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的作用。外聘法律顾问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为我局的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定、信访矛盾化解等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局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在重要时间节点为我局工作人员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及行政执法专题培训。2020年,外聘法律顾问共为我局审核、修改合同40份,出具法律意见书34份。
(二)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执行《市金融局党组工作规则》《市金融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使党组议事决策科学化、制度化。党组会议前按程序向派驻纪检组报告,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梳理我局行政执法事项,理顺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的权责清单,做到职权法定,依法实施。目前我局共有9人考取行政执法证,占公务员总数的60%。三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制度。2020年我局首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部门。我局按要求对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四是积极部署“两平台”的应用,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加快推广应用“两平台”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执法事项库、法规库、执法人员库等基础数据。2020年录入并办结行政检查案件18宗。
(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推进“一窗受理”。将融资担保公司设立等5项行政许可的受理及初审承诺办理时限,从原来5天压缩为1天;将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等3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从原来10天压缩为1天;将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20项变更备案事项承诺1天内办结。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力争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二是优化办事流程,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进一步简化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我局的行政许可初(审)核、变更备案等全部事项实现网上通办,真正做到便民便企。三是依法做好省级委托事项承接工作,确保事项落实到位。顺利承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下放给各地市金融局的事项,及时将承接的事项纳入我局部门权责清单,确保授权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在我市顺利开展实施。四是认真做好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堵点清零”工作。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问题开展调研自查,收集各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摸清堵点问题,制订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期限。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实现“堵点清零”目标。五是清理涉营商环境政策规定。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的基础上,并充分沟通市市场监管局,经党组会议研究,终止可能会对我市小贷公司监管带来风险隐患的《关于将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认定及变更事项审批改为事后备案的通知》(江金函〔2017〕212号)的执行。
(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实现江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一是金融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持续增加。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78.47亿元,同比增长8.3%,拉动GDP增长0.82个百分点。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分别在今年突破5400亿元、4300亿元大关。金融机构不断完善,银行机构在今年达到32家,华润银行江门分行、浙商银行江门分行分别在2020年7月和8月份开业。平安银行江门分行于2020年11月获广东银保监局批准筹建。二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今年以来,我市企业申报IPO获受理3家,其中2家已成功过会;新增2家企业报省证监局辅导;年内上市公司直接融资达到60亿元。三是江澳金融合作成效显著。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江澳金融合作今年已累计发生540.79亿元,其中包括银行间同业存放519.51亿元人民币,企业融资21.28亿元人民币。2016年至今累计业务量已超过1700亿元。四是实施重大项目“金舱”机制,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2020年7月首次举办江门市重大项目“金舱”对接活动,为我市36个重大项目提出了融资方案,落实签约项目21个,提供授信190.35亿元。五是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获得国家肯定。2020年6月,我市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成绩获财政部3000万元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奖励。六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恩平市20家城乡信用社结束清算工作顺利推进,按照集体决策原则,制定了清算组财务、公章等内控制度,依法依规按照法定程序,委托第三方招投标公司,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完成会计、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并完成20家信用社的清产核资工作,各个工作环节均听取了我局法律顾问意见。
二、2020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工作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缺乏长效性和必要的保障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个别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思维还有待强化。
(二)行业法律法规有待完善。目前六类金融机构中除融资担保公司外,其他几类机构准入、监管的依据大多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层级低、甚至没有法律依据是目前依法准入、依法执法监管的难点。
(三)基层执法主体尚需明确。下属各市(区)金融监管职能依然挂在市(区)政府办,执法主体不明确,而且大多将金融工作与其他工作合署办公,缺乏有执法资格的专业的执法人员。
三、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主要领导带头学法尊法,狠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我局主要领导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带头学法尊法,参加普法考试;带头学习党内法规,带头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树立法治思维,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执行落实和监督检查,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
(二)主要领导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我局主要领导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亲自抓、亲自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党组会议、班子会议经常提醒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要自觉守法、依法行政。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依法协调、重要任务亲自依法依规督办,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主要领导带头担当作为,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我局主要领导着眼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狠抓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转化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推进金融改革发展的扎实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发挥金融活水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为江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金融贡献。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加大学法、普法工作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强金融人才和金融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简化企业、群众办事流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跨域办率、网上办率、自助办率、就近办率。
(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自由裁量权的细化。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配合上级部门推动建立我省地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标准体系,规范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江 门 市 金 融 工 作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