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金融局:
你局《关于核准设立江门市蓬江区进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请示》(江金报〔2013〕21号)收悉。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09〕5号)、《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省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委员会审核,现核准江门市蓬江区进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设立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门市蓬江区进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由江门市长华凯特威摩托车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为江门市江沙工业走廊以及其它“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小额信贷业务。
二、江门市蓬江区进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一次性缴足;主发起人为江门市长华凯特威摩托车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9294876-3)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其他股东张锡开出资4000万元,邓静波出资3400万元,余洪钊出资3000万元,李炳联出资3000万元,甘福豪出资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甘福豪;住所为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红岭路2号。
三、核准江门市蓬江区进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为:
(一)办理各项小额贷款;
(二)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四、请你局转发此批文,并要求江门市蓬江区进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依法向当地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待你局核验其开业证照齐备后发出开业通知,明确其具体业务范围和不得经营的业务活动,并在当地向社会公告。
五、请你局指导江门市蓬江区进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正式开业前安装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监管系统,并认真督促蓬江区政府工作部门做好对江门市蓬江区进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省金融办
2013年6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府办公厅,省委农办,省公安厅、财政厅、地税局、工商局、法制办,省国税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江门市人 民政府、蓬江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