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辖内各支行、江门银保监分局辖内各监管组、市内各金融机构(企业)、行业协会:
现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粤金监函[2020]1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任务来抓。
二、有效保护员工安全,实现平稳运营。各金融机构(企业)要加大本单位员工疫情排查力度,做好春节外出员工、子女及家属的去向统计,特别是返回湖北地区的人员的信息掌控,做好防控预案。要加强对员工健康关怀引导,动员做好个人防护,加强金融服务网点防疫安排,配备必要防护物资并定期规范开展清洁消毒,做好临时隔离措施准备,切实保障员工和客户安全。
三、保障基础金融服务,维护群众利益。各金融机构(企业)应以保障基础金融服务为前提,在省正式复工期限前灵活安排复工返岗,实行错峰营业、人员轮流上岗。要结合行业前景和企业实际,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四、加强信息沟通和宣传工作。各金融机构(企业)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利用网点电子屏幕和手机app客户端等途径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和知识宣传。要主动与主管部门沟通,将本单位疫情的防控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在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粤金监函[2020]19号)
江门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江门银保监分局
2020年1月31日
(市金融局联系人:萧敏杰,电话:3272050;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联系人:曹文聪,电话:3166587;江门银保监分局联系人:梁小萍,电话:328028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