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以来,我市推动江门国家级高新区中小企业外部评级试点工作,建成“外部信用评级+银企融资对接十政府政策扶持”的机制,中小微企业外部信用评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下发《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江门市是广东省唯一的全国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我市逐步建成了有特色、有成效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模式。各级各部门和全市银行机构积极参与:
一是银行机构对参评的中小微企业在授信审批、贷款期限、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和差别化服务;
二是我省广东金融高新区、深圳前海、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等股权交易中心,明确把江门市信用等级达到BBB以上的优质企业,优先进入挂牌交易;
三是2014年,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信用评级板”,专门服务信用评级达到BBB或以上等级的江门企业,经我局推荐,免费直接在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截至目前为止,全市共有415家中小企业参与信用评级,已有283家完成评级,企业共获得112.75亿元贷款,比评级前增加28.47亿元,减轻企业利息负担4990万元,112家企业评级为A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