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506100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5年铁路建设、运营技术支持监督专项。
(二)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办法》(粤交〔2021〕17号)和《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指南》要求,江门市交通运输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和信用良好的技术服务机构,为铁路建设、运营安全生产监督提供专家技术支持。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如下:
1.技术支持服务单位需建立专家库,专家库专家需为从事铁路建设、运营领域管理、技术岗位的人员,熟悉铁路建设、运营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熟悉铁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以及铁路运营安全相关要求。
2.安排专家参与我局组织的铁路建设、运营监督检查和督导检查工作,作为检查组成员提出检查对象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有需要时对整改报告的问题进行审核确认。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6.37万元(含税),派出专家人次控制为不大于150人次。合同总价为完成项目含税的全包价,包括专家劳务费、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调研、交通、食宿等差旅费、工作会议费、管理费、合理利润、税金、保险等一切费用。
(四)项目范围:江门市内。
二、项目要求
(一)安排至少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专家库管理和专家技术服务的配合工作,如需更换专职工作人员,须经市交通运输局同意;
(二)制定管理制度,如专家库管理办法、专家服务考核评价办法等,内容应包含专家入库和出库的相关规定,对专家进行定期培训与考核,确保专家专业水平符合相关工作要求;
(三)供应商不可与我市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检测或运营存在相关利益关系。
三、合同履行时间和地点
(一)服务时间: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派出专家达到150人次时,合同服务结束。
(二)服务地点:江门市内。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响应文件时应附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须附上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须附上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供应商支付20%合同费用;
(二)派出专家人数达到50人次后,甲方向供应商支付30%合同费用;
(三)派出专家人数达到100人次后,甲方向供应商支付30%合同费用;
(四)派出专家人数达到130人次后,甲方向供应商支付剩余20%合同费用;
(五)供应商收取合同款前,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发票。
六、公开选取方式
通过综合比选,择优选取供应商(综合比选评分表见附件)。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16日17:30时前,将供应商资格(资质)情况、服务方案、业绩等纸质材料密封后邮寄至: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
七、违约责任
违约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五百八十三条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方式
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九、其它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750-3858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