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5061201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方案专家帮扶服务有关要求,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和我局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应急管理、防汛、防风等工作,助力企业(单位)有效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夯实本质安全基础,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督导检查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二、服务费预算
人民币75000元整(柒万伍仟元整)。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一)检查帮扶重点
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风险,重点检查帮扶企业(单位)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帮扶企业(单位)第一责任人履职、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辨识安全风险、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等。
(二)时间阶段及频次
涵盖2025年各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防汛防风、岁末年初等,以及2026年元旦、春节、春运、两会、防汛等重要时间节点。
本项目提供专家督导检查服务不少于60人次。
(三)检查帮扶范围及对象
随我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导检查组到各县(市、区)督导检查道路运输、公共交通运输、港口水运、公路运营等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具体检查对象由我局确定。
(四)检查要求
1.根据我局需要和工作安排,对我局每个督导检查组须派出至少1名相关领域专家随队提供专家检查帮扶服务。
2.每检查帮扶1个企业(单位),检查帮扶后须协助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并在检查报告或督导检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总体情况、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指导意见及建议等。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为确保服务需求,服务供应商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应成立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指定项目总负责人;供应商安排检查帮扶的专家不得与被检查帮扶企业(单位)存在相关利益关系;供应商安排检查帮扶的专家应具备相关行业专业技术知识。
(二)供应商应有相关服务管理经验,熟悉服务项目内容,能准确把握服务内容的规范实施及满足政策要求,能保证服务项目能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地实施。
(三)供应商应建立和遵守保密制度,涉及保密事项的,供应商应按保密工作要求执行。未经我局同意,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对有关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并提供给第三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未公开的信息。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供应商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服务需求全部内容。
七、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50%的预付款。
2.2025年11月30日前,再支付25%的款项。
3.供应商完成项目并通过采购人验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八、供应商响应和资料提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公告,在2025年6月17日17:30前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并报送本项目实施方案、资质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材料等,并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送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二楼209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3858552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