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6062201
一、项目背景
2024-2026年度公务车车辆保险将于2026年7月底到期,根据相关要求,为确保车辆运营安全,我局开展采购2026-2028年度公务车车辆保险采购。
二、采购需求
(一)为我局公务车辆提供交强险、商业险等全面保险覆盖。
(二)获取最优的保险费率,确保保险费用在合理预算内。
(三)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保险公司作为供应商。
(四)本项目保险服务资格期限为2周年(起始时间按合同约定)。
三、保险险种范围
(一)车辆损失险;
(二)第三者责任险;
(三)全车盗抢险;
(四)车上人员责任险;
(五)玻璃单独破碎险;
(六)不计免赔特约险;
(七)自燃损失险;
(八)交强险。
其他商业险种,本单位与中标供应商协商投保,按投标的保险费优惠系数和服务承诺执行。
四、供应商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保险经营相关许可或资质。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制作日期10天内“信用中国”报告,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经销商。
五、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采用保险费优惠率报价,投标人的保险费优惠率报价不得违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保险监管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
(二)投标人对各商业险种均在其车险基准保费的基础上给予统一优惠率,保险费优惠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自主核保系数。
(三)交强险优惠幅度按照保监会统一标准执行。
六、服务要求
(一)遵照保险监督管理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标人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及国家上级部门提出的最新费率要求提供服务和收取保险费用。
(二)提供电脑定损服务。使用计算机辅助定损技术,通过“计算机事故车辆定损系统”进行定损操作,确保准确、规范、统一、合理,保证维修质量。
(三)提供“三上门”服务,即上门收资料、上门送保单、上门送赔款。提供预付赔款服务。对于重大交通事故,出现人员伤亡的,在明确事故责任后,提供预付部分赔款。
(四)所有险种均不受500元以下绝对免赔条款限制。
(五)提供异地出险、就地理赔服务。凡是车辆在外地出险,可直接拨打服务热线电话,由当地的保险公司提供查勘定损服务。
(六)提供快捷维修索赔服务。保险公司与定点维修厂协商,凡采购人车辆出险维修后可享受先取车后转账付款的服务,采购人将索赔资料交给定点维修厂,维修厂代为转交保险公司。
(七)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于重大案件并发生纠纷的,保险公司协助客户到交警处理事故,并提供法律援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八)提供全天报案服务。提供二十四小时全天报案服务。
(九)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对江门市内,对于因非道路交通事故原因造成客户车辆路上死火的,提供紧急救援服务。通过热线电话及保险单号,提供免费拖车和现场紧急修理服务。
(十)投标人可提供的其他的特色服务或优惠服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0-3858907
该采购需求公告时间为2026年6月22至6月24日。
八、附件
(一)公务车辆清单
(二)评分表
附件1:
公务车车辆清单
附件2:
评 分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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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