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6080701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江海治超场围墙水毁恢复重建工程
(二)预算金额: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5万元供应商的响应总价为固定总价,不得超出采购人的最高限价。
(三)采购平台: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投标人须在投标前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修缮工程”类目的供应商注册登记。
(四)采购方式: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议价。
(五)需求概况: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江海治超场围墙因多日连续暴雨及现有墙体破损老化开裂,部分墙体因雨水冲刷垮塌,目前要对垮塌的墙体进行恢复。经现场勘察垮塌墙体长10.5m,剩余破损老化开裂墙体长171.5m。考虑现有墙体存在破碎、老化、开裂等情况,存在再次垮塌风险,属于危险墙体。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现有的墙体进行拆除重建处理。(详见施工图设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服务商。
三、工程描述:
工程周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2478.34元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元
暂列金额(元):0元
承包范围:按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竣工验收等。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是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四、商务需求
(一)施工要求:成交供应商须负责保护建筑物内外一切设施(电器、线路、各类管道、家具、绿化、道路等),施工过程中如有损坏,成交供应商负责恢复维护;须充分考虑到施工噪音、粉尘控制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
(二)消防责任:本项目消防措施由成交供应商制定方案及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进行操作,需用的水电由采购人协助提供,需用电源必须由成交供应商派有资质的电工按规范拉接,不允许成交供应商的施工人员乱拉乱接。凡在施工期间因成交供应商过失引起的火灾事故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额赔偿。
(三)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1期:支付比例25%,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5%预付款。
2期:项目整体完工,双方验收合格并交第三方结算审核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
采购人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交相应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合格有效的发票后15个日历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工程款支付时间最终以采购人依程序审批进度及财政资金安排情况为准。
(四)验收要求:符合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
(五)质量保修:本项目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和交付采购人使用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根据不同子项目约定如下:本工程为2年;缺陷责任期为2年。
(六)售后服务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需在2小时内到场维修。
(七)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八)项目响应要求
供应商请于2026年8月13日17:30时前,提交纸质书面响应文件完成报名响应,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750- 3527889。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
(九)供应商确认
本项目按照附件配套评分表开展综合评审,评审总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附件:评审表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 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 由评审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如果总得分、最终报价和技术指标优劣均相同的, 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排序, 一人一票, 不得弃权。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