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我市交通运输部门持续深化与公安交警部门的“七个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结合“严查严控三个月”专项行动部署,于9月下旬至12月底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行动,严查各类非法营运行为。
9月29日至10月7日,全市共出动交通执法人员627人次,查处交通违法案件27宗,其中非法营运案件4宗,道路客运案件2宗,道路危运案件1宗,超限超载案件14宗、其他案件6宗,有效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加强研判,精准查处嫌疑车辆
10月2日晚上,鹤山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重点车辆研判线索,在国道G325鹤城路段查获车牌号码为粤JD****8(7座)客车。经查,该车驾驶员李某从广州南站地搭载5名乘客前往鹤山市鹤城镇、共和镇,通过微信收取每名乘客90-110元运费。驾驶员李某涉嫌使用粤JD****8小型普通客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对执法调查现场进行文字和拍摄记录,后续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联合夜查,跨省非法营运客车落网
10月6日晚上,开平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根据夜查联合行动部署,在开平沙塘高速口路段查获车牌号码为粤S****L3(9座)小型客车。经查,该车驾驶员蒙某从广西搭载10名乘客前往开平沙塘镇再前往东莞,车上3名乘客反映到达沙塘目的地后需要支付200元车费。驾驶员蒙某涉嫌使用粤S****L3小型普通客车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对执法调查现场进行文字和拍摄记录,并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扣押,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接下来,我市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协同联动,保持对各类客运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全力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在此也提醒广大乘客要提高安全意识,选择正规客运站、网约车平台或具备合法资质的客运企业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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