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下列人员岗位:
张子明同志调整为执法四科(执法四支队)副科长;
黄永胜同志调整为执法监督科一级主任科员;
张伟师同志调整为安全监督科四级主任科员;
钟旗威同志调整为基建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
黄浩铅同志调整为港航管理科一级科员;
陈朝新同志调整为执法一科(执法一支队)一级科员;
王龙斌同志调整为执法一科(执法一支队)一级科员;
李美玲同志调整为财务审计科雇员;
陈春雨同志调整为执法一科(执法一支队)雇员。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下列人员岗位:
张子明同志调整为执法四科(执法四支队)副科长;
黄永胜同志调整为执法监督科一级主任科员;
张伟师同志调整为安全监督科四级主任科员;
钟旗威同志调整为基建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
黄浩铅同志调整为港航管理科一级科员;
陈朝新同志调整为执法一科(执法一支队)一级科员;
王龙斌同志调整为执法一科(执法一支队)一级科员;
李美玲同志调整为财务审计科雇员;
陈春雨同志调整为执法一科(执法一支队)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