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4年12月17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余敬华同志任综合规划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韦凌峰同志任执法二科(执法二支队)一级主办职级,免去其执法二科(执法二支队)二级主办职级;
赵文财同志任公共交通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免去其公共交通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叶振珲同志任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职级,免去其办公室一级科员职级;
林瑞玲同志任工程质量监管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免去其工程质量监管科一级科员职级。
抄送: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江门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经2024年12月17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余敬华同志任综合规划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韦凌峰同志任执法二科(执法二支队)一级主办职级,免去其执法二科(执法二支队)二级主办职级;
赵文财同志任公共交通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免去其公共交通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叶振珲同志任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职级,免去其办公室一级科员职级;
林瑞玲同志任工程质量监管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免去其工程质量监管科一级科员职级。
抄送: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江门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