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地方公路水运服务中心:
《关于国道G325线鹤山桃源至址山段改建工程第1标段(桃源西互通立交至省道S270莲塘村段)办理施工许可的请示》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国道G325线鹤山桃源至址山段改建工程第1标段(桃源西互通立交至省道S270莲塘村段)施工图设计批复资料和招投标手续齐全,各参建单位合同、质量保证体系等资料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五、二十六条等规定,同意该项目K67+291~K73+000段开工建设,工程施工范围不能超过许可的用地范围。
二、根据《江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江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十一、十六条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三个月内向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此复。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17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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