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午,江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组织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召开江门市“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复评会议。对全市已获得“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的60所中小学校进行复评。
会上各市(区)教育局负责同志分别汇报本市(区)开展“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复评工作情况。经评审,全市60所“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通过市级复评。
会议提出八个方面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创建“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的力度,把创建“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工作要求辐射到全市所有中小学校。二是牢固树立学校安全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思想,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厌战情绪,做到常抓不懈。三是针对复评工作中查出的安全问题与不足,实施专人跟办,限期整改,对整改暂时有困难的项目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制定整改计划,依计划逐步落实。四是针对个别学生和学生家长安全意识淡薄情况,强化对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工作。五是要加强学校保安人员培训工作,做到100%持证上岗,不断提升学校保安人员的工作素质。六是继续做好在校学生心理辅导工作,严防因心理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的发生。七是强化学校食品、消防、饮用水等安全工作。八是要进一步完善沟通联络机制,加强协调,同心协力,创建安全和谐、积极向上的“安全文明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