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督〔2020〕4号
关于对江门市校外托管机构开展联合检查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卫生健康局:
根据《关于印发<5月25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碰头会议研究决定事项需跟踪落实工作清单>的通知》(江防疫指办专督〔2020〕14号)要求,市教育部门要牵头会同市市场监管、消防、卫生健康等部门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联合检查。
请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通知本地各校外托管机构按照省、市相关通知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复工各项自查工作,确保托管学生安全;并于7月10日前按照职责分工(见附件2)完成对本地校外托管机构的抽检工作,于7月14日前将抽检情况书面上报江门市对应职能部门。
江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请于7月17日前将情况书面报江门市教育局汇总报市政府。江门市将于7月下旬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到各地开展督查行动。
附件:1.《关于印发<5月25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碰头会议研究决定事项需跟踪落实工作清单>的通知》(江防疫指办专督〔2020〕14号)
2.《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江府构〔2020〕19号)
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30日
(江门市教育局联系人:郭伟、钟健华,电话:3503972、3534321,传真:3531417,邮箱:gdjmdd@126.com;江门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杨洪军,电话:3168193,传真:3168201;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刘威,电话:13827026119,邮箱:jmsxfzd@126.com;江门市卫生健康局联系人:梁长培,电话:3875811,邮箱:wjjzw09@jiangmen.gov.cn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