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办〔2020〕41号
关于印发《2020-2021学年江门市区中小学
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方案》的通知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指引》等三个文件精神,以及《江门市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科学指导和规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发展和全面普及,我局特制订《2020-2021学年江门市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各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参加教研活动。
附件:1.2020-2021学年江门市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
活动方案
2.2020-2021学年教研推荐阅读书目
江门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0日
(联系人:潘东华,联系电话:3503879,电子邮箱:jmbjs@126.com,郭艳彪,联系电话:3503256,电子邮箱:576389825@qq.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20-2021学年江门市区中小学
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指引》等三个文件的精神,以及《江门市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活动方案。
二、活动目的:加强心理教师基本功的训练和展示,营造主动学习和团队学习的氛围。
三、活动形式:心理课展示+个案研讨+读书分享。
四、参加对象: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以及市直学校专(兼) 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五、活动安排:
备注:如果遇到特殊情况, 以上安排可作临时调整。
六、其他事项
(一)主讲教师和参与者必须按要求认真准备,并且要与每一期跟进教研员保持密切联系,为了保证教研质量,每一期正式教研活动开始前一周要进行试讲。
(二)各位老师需认真记录活动过程,主讲老师负责进行后期整理(整理当次教研活动记录、简报、照片等)。
(三)每次教研活动后,各位参与教研的心理老师要及时总结和撰写感受和收获, 并在教研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提交所撰写感受和收获的电子稿,电子稿以“姓名+学校”命名(提交邮箱576389825@qq.com)。 每学年召开一次总结会,对积极提交者予以“年度心理教研积极分子”表彰。
(四)每期教研活动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半天共3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