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各地要落实“双减”工作。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双减”精神,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积极推动课后服务“两覆盖”,抓好全市各校教学质量提升;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进一步规范培训服务行为,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报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江门市“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报(11月26日)》进行公示,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构建教育良好生态。
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止(共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半月报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等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逾期或匿名反映将不予受理。联系人:林文聪、吴晓欣、黄伟珍 联系电话:3503932、3503928、3503972 ,电子邮箱jmsjyjdds@jiangmen.gov.cn。
江门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6日
江门市“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报(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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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内容项目 | 数量 | 占比 |
基本情况 | 本地区县(市、区)总数 | 7 | —— |
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 | 498 | 100% |
本地区必须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总数 | 392 | 100% |
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总数 | 196 | —— |
其中:线上 | 此项由省教育厅填写 |
线下 | 196 | —— |
1.作业管理情况 | 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学校 | 498 | 100% |
作业时间控制达标学校 | 498 | 100% |
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的学校 | 498 | 100% |
2.课后服务开展情况 | 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 | 402 | 100% |
服务时间达标的学校 | 402 | 100% |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的县(市、区) | 7 | 100% |
3.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情况 | 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 | 46 | 60.53% |
由备案改为审批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上) | 此项由省教育厅填写 |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数量 | 131 | 66.84% |
4.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情况 | 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机构 | 0 | —— |
清理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完成数量 | 0 | —— |
全面使用示范合同文本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 | 65 | 100.00% |
5.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情况 | 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 60 | 92.31% |
培训预收费有效实行风险管控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 138 | —— |
6.培训广告管控情况 |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措施的县(市、区) | 7 | 100% |
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违规广告 | 10 | —— |
7.举报查处情况 | 市级教育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双减”问题线索总数 | 0 | —— |
其中:办结数量 | 0 | —— |
8.非学科类机构分类管理情况 | 省政府是否明确文旅、科技、体育等非学科类主管部门 | 此项由省教育厅填写 |
省级主管部门是否分类制定标准 | 此项由省教育厅填写 |
已经分类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的县(市、区) | 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