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德〔2024〕33号
关于公布第三批“江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等12厅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 》等政策文件,我局在全市遴选第三批“江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在评审、实地考察、公示的基础上,现命名“举人村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17个单位为第三批“江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有效期为3年。现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基地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研学基地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履行监管和指导职责。按照“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要求,加强基地与学校合作,推动每个研学基地与不少于3所的中小学建立共建关系,共同开发设计具有教育性、综合性、实践性、安全性、趣味性于一体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
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提高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附件:第三批“江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
江门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9日
(联系人:潘东华,联系电话:3503951。)
附件
第三批“江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