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德〔2026〕5号
关于印发《2026年江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规范中小学校研学旅行组织管理,现将《2026年江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教育局
2026年2月6日
(联系人:姚薇,联系电话:3503656。)
2026年江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统筹抓好教育领域不当牟利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研学实践教育管理,提升育人实效,根据《2026年全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以预防为重、确保安全为基本前提,以规范管理、提升质量为核心目标,坚持自愿参与、公益普惠、安全有序、育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全面排查整治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让学生在研学实践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中华传统美德、革命光荣历史和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增强“四个自信”;学会动手动脑、生存生活、做人做事,促进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规范有序、责任明晰、保障有力、质量过硬的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筹、学校主导、基地协同、家校联动”的良好格局。实现研学实践教育收费规范透明、线路科学适宜、频次合理适度、组织实施安全有序,有效解决违规收费、线路超标、“只旅不学”、安全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构建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品质持续提升、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实践教育发展体系。
三、工作重点
(一)规范收费管理,坚守公益原则。
1.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规定,坚持公益性原则,合理核算研学活动成本,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学校选择信誉好、经验丰富的承办机构,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机制。
2.规范收费行为,实行“自愿参与、公开透明”原则,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研学活动,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明细(包括交通、餐饮、住宿、课程、保险等)需提前向家长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3.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费用减免政策,确保研学实践教育普惠性,学校及工作人员不得从研学活动中谋取任何私利。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高收费、高消费现象。
(二)规范线路选择,遵循“三为主”原则。
4.研学教育实践活动安排原则上按照“小学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选择研学目的地。确需延伸的,须有充分理由,经学校家委会表决通过,并按隶属关系报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备案。
5.优先选择各级行政部门认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劳动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有资质的场所,不得组织学生前往未经认定、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教育要求的地点开展研学活动。
6.合理规划研学线路,避开高风险区域和旅游高峰期,注重线路的教育性和实践性,避免“旅游化”“娱乐化”倾向,确保线路与研学主题、课程内容高度契合。
(三)规范活动频次,贴合学段实际。
7.严格按照学段特点合理安排研学频次,不得随意减少或超额安排频次,不得在不适宜的年级开展超出学生承受能力的研学活动。
8.统筹安排研学时间,避开重要考试、法定节假日旅游高峰及高温干旱、冰冻雪灾、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保障研学活动有序开展,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四)强化安全保障,筑牢安全底线。
9.构建“教育部门监管、学校负责、承办方落实、多方协同”的安全保障体系,各级教育部门联合消防、交通、卫健等部门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核查基地设施、交通工具、餐饮卫生等安全状况。
10.学校严格落实“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要求,提前7个工作日向主管教育部门书面报备,提交活动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师生分组及安全教育情况、车辆及承办方资质证明、保险合同等材料,所有材料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2.活动前对师生开展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滑摔、防踩踏等专题安全教育,对带队教师、工作人员、驾驶员进行应急知识培训;活动中实行“学校带队教师+基地讲解员+安全员”三方陪护制度,为全体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师生安全。
(五)提升育人质量,杜绝形式主义。
13.深化研学课程建设,遵循“有主题、有目标、有内容、有实施、有评价”的“五有”标准,推动跨学科融合,结合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开发探究性、体验式课程,避免课程浅层化、同质化,杜绝“只旅不学”“只学不旅”现象。
14.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将学生参加研学活动的情况和成效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学校组织师生对研学基地、承办机构开展满意度调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活动安排的重要参考。
15.严禁开展任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的研学课程,不得宣扬腐朽文化、奢靡之风,确保研学活动的教育本质。
(六)规范组织实施,强化过程管理。
16.学校将研学实践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校(园)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班主任及带队教师为直接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
17.深化家校联动,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形式,提前告知家长研学活动的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安全事项等信息,签订《学生外出活动协议书》,争取家长配合。
18.严格按照报备的活动方案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或扩大活动规模。确需变更的,按规定提前报备;取消活动的,需书面告知主管教育部门。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2026年4月)。
各地各校对照整治重点,全面梳理2023年以来研学实践教育开展情况,重点排查收费管理、线路选择、活动频次、安全保障、课程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于2026年4月1日前报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情况统计表》(附件1)及自查报告至江门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4月-6月)。
各地各校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健全完善研学实践教育管理、报备审批、责任追究、安全保障、收费管理等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总结有效经验和典型做法,于2026年6月1日前更新报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提交工作情况报告(含研学开展情况、基地运行情况、问题整改情况、下一步计划等)。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7月-10月)。
江门市教育局组织专项督查组,通过实地核查、资料查阅、师生访谈等方式,对各地各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各地各校于2026年10月10日前报送盖章版总结报告。对整治工作敷衍塞责、成效不佳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各级教育部门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形成整治合力。
(二)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
建立教育、财政、发改、交通、卫健、消防等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共同解决研学实践教育中的难点问题。深化学校与研学基地共建合作,提升基地服务保障能力和课程开发水平。
(三)建立退出机制,严格动态管理。
对研学基地开展不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课程质量低下、群众投诉较多的基地,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资质,实行“摘牌退出”。建立承办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对违规操作、存在安全隐患的承办机构,严禁参与研学活动组织实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校要依托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家长会等渠道,宣传研学实践教育意义、政策及整治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广优秀案例与典型经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研学实践教育,营造“安全、有序、优质、高效”的良好氛围。
请各县(市、区)级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和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于2月13日(星期五)前报送盖章版的研学实践教育整治工作联络人员信息(附件2),并按本方案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附件:1.江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情况统计表
2.研学实践教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络人员信息表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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