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基〔2026〕10号
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招生入学管理实际,现决定废止《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江教基〔2021〕4号)文件。
江门市教育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