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各乡镇学校少年宫:
为喜迎十九大胜利召开,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市领导批示,反映十八大以来五邑侨乡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取得的可喜成就和广大侨胞积极投身家乡建设的感人事迹,展现五邑侨乡人文之美,积极推进我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经研究,我局决定举办“美丽中国梦 侨乡人文美”2017年江门市中小学生绘画、摄影作品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倡导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中小学美育工作,促进我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施,培养我市中小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传统文化的情操,提高青少年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等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多元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门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新会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新会实验中学
为了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本次活动专门成立“美丽中国梦 侨乡人文美”2017年江门市中小学生书法、绘画作品展评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侯永豪(江门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主任:阮昌国(江门市教育局政体科科长)
吕锦文(江门市教育研究院院长)
陈华钦(新会区教育局副局长)
叶兆洪(新会实验中学校长)
成 员:谭晶志(江门市教育局艺术专干、美术教研员)
张思斌(蓬江区教育局政体股负责人)
黄多赞 (江海区教育局政体股股长)
游昌富 (新会区教育局团委书记、艺术专干)
刘民毅(新会区教育局教研室美术教研员)
陈建伟(台山市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何德裕(开平市教研室美术教研员)
文颖诗(鹤山市教育局艺术教研员)
张 彧(恩平市教育局团委书记、艺术专干)
大赛活动在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会实验中学,主要负责本项活动的作品收集、汇总和协助作品评选、展览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谭光勇(实验中学副校长)
副 主 任:张桂贤(实验中学办公室副主任)
组 员:钟庚西、肖伟等 (新会实验中学 美术老师)
三、活动内容
(一)江门市中小学绘画、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活动主题:“美丽中国梦 侨乡人文美”阳光下成长
活动时间:
参赛对象:全市中小学在籍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不含高三美术特长生)。
评比形式及组别设置:本次活动采用作品征集评比方式进行,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含中职)组和学校少年宫组进行。
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不限,画种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国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摄影作品: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真实原创,并能反映我市侨乡风光,画面内容清晰完整,构图合理,具有一定的摄影作品特征。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
参赛作品报送数量及报送要求:
1.各市、区教育局各选送70件绘画作品(没有中职学校的市区各送60件作品),其中小学、初中、高中每组别各送绘画作品20件,中职10件;摄影40件(每个组别各10件);各乡村学校少年宫及市直各学校选送绘画作品各5件,摄影3件。
2.各参赛学校须在统一填写报送登记表后报送。非江门市直学校自行报送的作品一概不收。
3.报送时必须按要求分项填写《2017年江门市中小学生书画作品征集报送登记表》(见附件1),并加盖各地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加盖学校)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稿。
4.参赛作品必须是江门市中小学校在籍学生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原作,是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主题积极,内容健康,无需装裱。
5. 所有作品背面请粘贴作品参赛登记表(见附件2),摄影同时附参赛作品的电子稿(统一为JPG格式)(摄影作品统一以“组别+学校+姓名+作品名称”命名并以市区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组委会邮箱:179297251@qq.com;)。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署名)均为一名。
6.评奖办法:各类按组别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一、二等奖作品选送参加江门市中小学生书画优秀作品展。
(二)高中美术特长生现场绘画活动
比赛时间:
参赛对象:全市高三在籍美术特长生。
比赛方式:现场命题绘画(题目由市教育局统一)。
比赛科目:色彩(3小时)、素描和速写(3.5小时)。
比赛地点:各市/区设一个赛点(美术特色学校或2018年美术高考人数超过35人的学校)及美术特长生学习点。
作品送交要求:各市/区派专人将全部作品送至江门市教育局教研室,无需初评。
作品送交时间:
评奖办法:组织省专家和市专职美术教师集中评出优秀作品参加江门市中小学生书画优秀作品展,并颁发作品入选展览证书。
其他要求:
1.本次活动既是高三美术生的绘画比赛,也是一次美术专业摸底测试,检测高三专业教学与备考,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请各市、区教育局和各有美术特长生的学校高度务必重视本项活动,并认真做好组织和动员工作,落实专人协助教育局设的各考点工作。
2.参赛人员需认真填写《江门市高中阶段美术学科测评人员信息表》和《高中美术特长生现场绘画比赛参赛表》,每件作品的指导教师限1人。
(三)优秀绘画、摄影作品展览
两项活动评审活动结束后,将获奖作品退回学生所在学校进行统一装裱并展出。展览活动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作品归属
所有参赛作品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所有参赛作品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10名,颁发牌匾;学生一、二、三等奖若干(按参赛学生比例的40%的比例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作品入选展览证书。
六、活动费用
本次活动不收取学生任何参赛费。学生获奖参展作品装裱费用由所在学校负责,其他经费由江门市教育局负责。
七、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承办学校地址:新会区会城三和大道南3号(新会实验中学)
邮政编码:529141
绘画、摄影作品征集联系人:肖伟,电话:18922008595
邮箱:179297251@qq.com;
新会区教育局联系人:游昌富,电话:6623070
江门教育局联系人:谭晶志,电话:3503952
附件:参赛登记表、汇总表
江门市教育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