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19〕270号
各有关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江门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各有关单位:
2019年“大专项+任务清单”(省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项目)资金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审批同意,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
请各有关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及时通知并指导有关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时的任务要求,认真填写项目合同书(1式5份),经所在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要先经江门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审核)于1月10日前报送至江门市科技局产学研结合科。
二、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的划拨工作
各有关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根据项目的具体资助方式配合做好辖区项目资金的划拨工作。事前立项资助的项目,项目资金可直接下拨到项目承担单位;事后补助的项目,项目资金须待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通过后,再下拨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为市直有关单位的,由市财政局直接下达项目资金到项目承担单位。
三、加强项目监管和验收工作
各有关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江门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并积极配合市、区(市)两级科技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实施期间如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所在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江门市科技局。项目完成后,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附件:1. 2019年“大专项+任务清单”(省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项目)资金项目明细表
2. 2019年度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项目合同书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31日
(联系人:方君宁,联系电话:3129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