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25〕64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江科〔2023〕37号,附件1)要求,为做好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补助(2023年通过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3年江门市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
二、补助标准
(一)获得市科技局推荐且初次认定为高企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
(二)获得市科技局推荐且重新认定(即2008年以来曾经通过高企认定)为高企的企业,给予8万元补助。
三、申报方式
2025年高企认定补助纳入我市“免申即享”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对象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简称江惠通平台,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进行申报。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企业按照《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附件3)完成江惠通平台注册登录操作,并进入“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2023年通过认定)”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指南详见附件4),申报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12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无需填报信息或材料,在线确认申报主体、补助金额和银行账户等信息即可办理申报,经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将有序发放。
(三)企业所在县(市、区)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时的属地为准(详见附件2)。
(四)企业如对申报信息有异议的,需在4月30日前向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反馈。
(五)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登录江惠通平台,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并将企业申报信息于5月15日前推荐至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五、高企补助咨询电话
附件:1.《江门市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2.2023年江门市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
3.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申报指南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