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纪律教育学习月工作安排,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贯彻实施宣传《民法典》相关要求,大力推动民法典在民政系统有效实施,9月8日,江门市民政局举办《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雁冰同志主持,邀请市民法典普法讲师团成员、市人大法制工委主任曹利同志莅临授课,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共33人参加。
曹利以《关于民法典的若干问题》为题,从民法典的时代意义、制定过程的历史回顾、与宪法以及其他法律的关系、主要内容、对地方治理和发展的意义进行了系统、深入的阐述,并结合近年来一些社会现象、热点问题,重点解读民法典在物权、合同、婚姻家庭、继承、人格权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最后对干部职工提出的疑问一一答复。
会上,受局党组书记、局长谢鸿猷委托,林雁冰同志代表局党组,对我市民政系统切实贯彻落实《民法典》工作,强调三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民法典作为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内容涵盖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有大量规定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为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我们要提高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的相关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二是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和领会民法典的基本内容。要从民法典文本入手,结合今天授课内容,原原本本地学,原汁原味地学,学懂弄通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重点学习与民政业务相关的总则编、婚姻家庭编等,让民法典更好地指导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三是学以致用,切实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全过程。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各自岗位实际,用学到的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行政行为,确保国家、省、市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决策部署在我市民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