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江门市社会组织党委召开全市社会组织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开展学习教育有关工作。江门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林靖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市社会组织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等近40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的部分重要论述,解读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市委“两新”工委《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内容,对全市性社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进行动员安排。
会议要求,社会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一要切实提高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党支部要认真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二要加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工作作风。各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提升服务能力、增强社会公信力紧密结合。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二是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要严防利益输送、滥用职权等问题,杜绝借社会组织名义违规举办各类营利性活动。三是坚持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制度,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确保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运行。三要完善监督管理,确保长效推进。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监管责任,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使作风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加强警示教育,推动社会组织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自觉筑牢纪律防线。
会议强调,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保障。要以本次学习教育为契机,以一以贯之、持之以恒的韧劲推进作风建设,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在服务经济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