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鼓励和支持我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社会组织推动公益事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决定资助一批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在江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下同),于2020年以来,在江门市辖区内开展的公益服务项目(含目前仍在开展和已经完结的相关公益服务项目,但不包含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可涉及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关爱困境儿童和开展双拥优抚、行业自律体系建设以及禁毒、防艾、爱国卫生、创文等公益服务项目。
二、资助流程
(一)申报阶段:2020年9月8日— 9月18日:各社会组织按要求向江门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评选阶段:2020年9月21日— 9月30日:由江门市民政局组成评审小组,评选申报项目,确定获资助的社会组织名单及服务项目并予公示。
(三)资助阶段:根据已确定获资助的项目名单及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分别给予相关社会组织一定资金的扶持。江门市民政局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资助金额
本次扶持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的形式为定额资助,所有申报项目经评审后,确定约10个资助名额,对每个获选项目视情况给予3~6万元的扶持资金。
四、相关事宜
(一)本次公益服务项目要立足党政关注、社会热点、群众需求,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向受益对象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二)每个社会组织原则上只获资助1个项目。
(三)成功获得资助的社会组织原则上须以申报内容为准按时按质开展服务。项目内容如有调整的,须报江门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申报方式
请有意申报的社会组织按要求填报《江门市民政局资助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并连同项目正在开展或已经完结的相关必要佐证材料,于9月18日前提交至江门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其中《江门市民政局资助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申报表》的word电子版一并发至电子邮箱(2237685194@qq.com)。联系人:李铭华,电话:3503853,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18号。
江门市民政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