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开展江门市“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工培训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开展江门市“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工培训服务项目。
二、项目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因社工招聘人员不足等客观原因导致在原约定服务期内无法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期自动延续,直至完成服务要求为止。
三、项目内容和要求
组织实施江门市“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工培训工作:
(一)邀请熟悉“双百工程”的省级社会工作行业专家或高校教授、资深从业人员,为“双百工程”社工提供针对性、实用性的岗前培训、专业培训、政策培训等,以讲座式辅导及宣讲类培训为主。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双百工程”的实施意义及要求、社会工作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社工专业知识、有关政策等。
(二)在6月30日前,对我市全体“双百工程”整合人员(约350人)组织开展至少一场“双百工程”整合人员培训。
(三)在7月15日前,对我市全体“双百工程”新招聘人员(约400人)组织开展至少一场“双百工程”新招聘人员培训,新招聘人员的培训根据招聘情况可延后举办。
(四)其他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四、资格要求
(一)必要条件: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江门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能按照要求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2、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3、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优先条件:
1、熟悉江门市社会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2、近3年内有承接以上类似社会工作人员培训项目经验。
五、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内,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预算金额,否则其报价文件视同无效。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报价人利润。由报价人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选用,项目报价总价作为报价人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最高金额;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三)报价人在报价时,必须包含单场次的报价明细表,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六、提供材料
(一)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二)有效的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3、询价公告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有关材料。
七、报送方式
江门市民政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须密封(密封处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我局予以拒收。收件地址:江门市民政局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科(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18号),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3503121。
八、报送时间
报价人需在2021年5月26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材料送达至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九、评选方式
由江门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同等条件下,有承接过民政部门类似项目的单位优先予以考虑)。评审结果按江门市民政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江门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