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开展地名课题研究项目采用网上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单位,按照相应的要求提交资料,并进行报价。
一、采购内容
本课题以《乡村振兴背景下侨乡地名文化的开发和利用》为题,通过资料收集、召开专家座谈、实地走访等调查研究方法,探讨以江门为代表的侨乡地名文化,如何在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形势下,充分发挥其既有的历史地名文化优势。撰写研究报告,并发表在相关学术期刊上。
二、采购应聘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广东省内合法注册、业务范围包含研究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
(三)应聘单位(不包括应聘单位的上级公司、应聘单位所属集团、应聘单位所属集团的下属公司、应聘单位的投资或控股股东)应具有承接政府委托开展课题研究能力和经验。
(四)应聘单位应开展过两个及以上的社会文化研究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受聘单位应能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背景下侨乡地名文化的开发和利用”课题研究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交研究成果。
(二)受聘单位需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固定成员不少于4名,且半数以上成员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研究、组织、协调能力,负责过社会文化研究等同类型项目。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受聘单位需于2022年10月底前形成论文初稿,2023年6月底前发表论文。
四、项目费用
项目报价不得超过7万元,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编写、调研考察、技术资料、数据分析、专家咨询、交通工具租赁、人员差旅和食宿、会议组织、税费等各项费用。
五、报送方式
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密封,否则江门市民政局有权拒收。收件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18号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750-3503183。
六、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2年5月9日(含5月9日)前将报价材料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七、评选方式
(一)由江门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江门市民政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二)本次询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项目采购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