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民营女企业家商会:
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江门市蓬江区西环路517号二楼(环市派出所旁)”变更为“江门市蓬江区广场西路21号301室自编03”。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