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侨乡文化艺术研究院:
报来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社法定代表人由“李海文”变更为“杨汗鹏”。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捐助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民政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