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高州商会:
你单位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材料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江门市东风工业区D区100号第三层”变更为“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路8号之一自编1-A二号楼三层1卡”。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