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顺德商会:
你单位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材料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90号首层2号车房”变更为“鹤山市鹤城镇工业三区”。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