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企业投资发展促进会:
你单位报来申请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材料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变更为“江门市投资促进局”。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