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省、市关于发展银发经济、推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搭建我市银发经济产品宣传推广平台,提升社会对银发经济产品及服务的认知度,助力养老产业发展。江门市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协助开展市本级银发经济产品展示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事项
市本级银发经济产品展示项目
二、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展展示区设计、布置、改造、运作、管理,产品购置、维护等服务,原则上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次询价为一个包组整体询价,包含以下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需全面完成且不得拆分承接:
(一)对江门市民政局一楼大堂(面积约50平方米)进行银发经济(适老化)产品展示区设计、布置、改造,模拟建成厨房、浴室、卧室、客厅等老年人居家生活场景,呈现适老化产品、设备功能应用。
(二)按照厨房、浴室、卧室、客厅等老年人居家生活场景需要,并结合江门市民政局要求,购置银发经济(适老化)产品布置于展示区生活场景当中,模拟老年人居家生活真实使用状态。银发经济(适老化)产品购置后,按规定纳入江门市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履行资产登记、保管及维护手续。基础类别产品购置清单详见附件《银发经济产品展示项目基础类别产品购置清单》,具体以江门市民政局最终确认为准。除《银发经济产品展示项目基础类别产品购置清单》外的其他产品,由第三方机构结合江门市民政局展示场地实际和工作开展实际,制定产品采购计划报江门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后采购。
四、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单位。
(三)报价人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项目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配备固定的项目实施负责人和联系人各1人。项目实施负责人负责展示区设计、布置、改造;联系人负责与江门市民政局对接,并负责展示区的运作、管理,产品购置、维护等工作。项目实施负责人在实施过程中不更换,如需更换,须经江门市民政局同意。
(四)具有适老化产品展示场所设计、布置、改造相关经验的报价人可优先考虑。
(五)报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询价公告资格要求所列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有关附件材料。
五、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内,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20万元,否则其报价文件视同无效。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报价人利润。由报价人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选用,项目报价总价作为报价人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最高金额;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三)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六、报送方式
我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密封,否则询价人有权拒收。收件地址:江门市民政局(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18号),联系人:李小姐,0750-3503116。
七、报送时间
报价人需在2025年12月19日下午17:30分前将报价材料送达至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八、评选方式
(一)由江门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江门市民政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二)本次询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技术和商务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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