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陈皮收藏研究协会:
你单位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材料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江门市新会区三和大道北105号103室”变更为“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6号2079、2080、2095、2096室”。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民政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