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红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材料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名称由“江门市红心安全科普服务中心”变更为“江门市红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同意你单位业务范围由“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家居安全知识推广、数据收集、信息调查及相关辅导服务,承接有关项目的策划与实施”变更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志愿服务、人道救助与社区关爱帮扶等社会服务,家居安全知识推广,数据收集,信息调查及相关辅导服务,承接有关项目的策划与实施”。
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捐助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江门市民政局
2026年6月10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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