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事项
2026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核查。
二、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日至2026年12月15日止。
三、项目要求
(一)全市约有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对象5万2千人,项目承接方需对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不少于3120人进行抽查复核,核查内容包括:
1.核查2026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落实情况。
2.以电话、入户等形式核查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包括补贴是否按时按标准发放到位、发放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是否存在多发漏发情况等。
3.抽查各县(市、区)2026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资格复核情况及资格复核宣传工作落实情况。
4.核查各县(市、区)是否存在未及时通过“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和“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的情况。
5.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
(二)撰写调查研究报告,总结两项补贴发放情况,调研分析江门市发放两项补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评估发放两项补贴工作中相关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机制。
四、资格要求
(一)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单位,其业务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所需的业务范围内容。
(二)服务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价要求
(一)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0692元。投标人须对《2026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核查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由报价人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选用,项目报价总价作为市民政局报价人与服务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金额;服务商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三)服务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六、提供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二)有效的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询价公告中“四、资格要求”所列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有关附件材料。
(四)所有报价材料复印件需由服务商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名(服务商为自然人)。服务商须对所提交全部报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交虚假资料,服务商将失去承接本次服务项目资格。
七、报送方式
我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材料需密封,否则我局有权拒收。收件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18号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0-3503150。
八、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6年9月7日17点30分前将报价材料送达至收件地址,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提交视为报价无效。
九、评选方式
(一)由江门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江门市民政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二)本次询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为依据。江门市民政局将对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要求进行审查,全部满足方可进入评分环节。评分比重与标准如下:
江门市民政局
2026年9月2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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